您好,欢迎来到任丘韩春艳律师!

任丘律师介绍商贩为避免罚款而给他人造成损失。谁承担责任?

发布时间:2021-03-05 1117人看过

任丘律师介绍商贩为避免罚款而给他人造成损失。谁承担责任?
[案例]
流动商贩孙某在街上摆摊,突然城管人员出现。为避免罚款,孙某慌忙向条胡同里跑,不料将在树下乘凉的赵爷爷撞倒,造成其左小腿骨折。经住院医疗,赵爷爷花去治疗费用6000元。赵爷爷出院后找到孙某,让其赔偿自己的损失。孙某称自己是因紧急避险才给赵爷爷带来损害的,无须承担责任。请问,孙某的理由成立吗?
I法律解析]
孙某的理由不成立,他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。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人身。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。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之一项是合法权益遭受紧急危险。在本案中,孙某的合法权益并不具备“遭受紧急危险’”这一法律构成要件,且其行为是为了避免罚款而造成越爷爷的损害。因此,孙某必须承担赵爷爷的损失。

↑上一篇:任丘律师介绍别人家牛吃自家庄稼,就可以将牛打死吗?
↓下一篇:任丘律师介绍非工作时间,警察应当履行职责吗?
返回列表

任丘韩春艳律师

手机:15831870525
律师:韩春艳律师
邮箱:hcy8186@126.com
地址:任丘市中央公园1号楼6楼602室河北远通律师事务所

扫码关注微信

咨询法律问题

Copyright © 任丘韩春艳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. ICP备案号:冀ICP备案  技术支持:韩春艳律师        网站建设:微信3818684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