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来到任丘韩春艳律师!

任丘律师介绍非工作时间,警察应当履行职责吗?

发布时间:2021-03-29 1119人看过

任丘律师介绍非工作时间,警察应当履行职责吗?
周某是某派出所的人民警察。一 天,周某休假,便约了女朋友到某餐厅吃饭。在去餐厅的路上,周某看见有一个年轻男子正在抢一位老人的手提包,老人大声地呼救。周某没理会,转身走了。非工作时间内,警察就不是警察了吗?
[法律解析]
周某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,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即使在非工作时间,警察遇到其职责内的紧急情况,也应该履行职责,否则就视为行政不作为,要依法承担责任。本案中,老人的手提包被抢,通过老人的呼教,周某就应该明确这是一宗抢劫案。此时,身为警察的周某应该履行警察的职责,追捕犯罪嫌疑人。但是,周某没有理会此事,这显然是警察的“不作为”行为,依照国家有关规定,要追究周某相应的责任。

↑上一篇:任丘律师介绍商贩为避免罚款而给他人造成损失。谁承担责任?
↓下一篇:任丘律师介绍警察可以抓捕精神病人吗?
返回列表

任丘韩春艳律师

手机:15831870525
律师:韩春艳律师
邮箱:hcy8186@126.com
地址:任丘市中央公园1号楼6楼602室河北远通律师事务所

扫码关注微信

咨询法律问题

Copyright © 任丘韩春艳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. ICP备案号:冀ICP备案  技术支持:韩春艳律师        网站建设:微信381868431